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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10

什么是矿产资源集约开发?

在矿产品生产过程中,对矿产资源进行高强度、高效率开发,并进行充分提取与深度加工的行为。提高矿产资源集约开发程度涉及矿山规模开采、提高资源回收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尾矿与矸石的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是集中解决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实现资源规模化和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经济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是集中解决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

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性开发

1、根据资源赋存条件和现有技术经济水平,对达不到开发要求的矿产地,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的限制开采或禁止开采区的,在技术经济条件不具备时,不予核发新建矿山采矿许可证,予以保护性封存,避免采富弃贫,破坏和浪费资源。

2、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3、法律分析:国家对矿产开采的新政策国家对矿产开采的新政策国土资源部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新规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4、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效投入,扩大勘查开发的领域和深度,强化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增加矿产资源的供应。加强对限制性开采、禁止开采和保护性开采矿种的保护,严格实施矿产开发利用“三率”的监督管理。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5、矿产资源保护与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从古至今,矿产资源一直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近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依赖更远胜以往。我国既是一个资源生产大国,也是一个资源消费大国。矿产资源的开发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了95%的能源和80%的工业原料,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坚强基石。

矿产资源的开发条件应该怎么答题

① 地处峡谷段,地质条件好,利于筑坝,工程量小; ② 大坝以上河段水源充足、有盆地地形,蓄水量大;(有时要考虑③淹没的耕地少、移民规模小。)⑵ 交通运输线路(铁路、公路)选择某线路方案的理由:该方案沿线等高线稀疏,地形坡度和缓,工程施工容易、建设周期短、投资少。

⑷ 引水工程选择某地,原因:该地地势较高,河水可顺地势自流。 ⑸ 选择某地为梯田,理由: 该地地势平缓,坡度较小,在此开垦梯田,既扩大耕地面积,又利于水土保持,达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 ⑹ 登山选择某线路,原因:该地等高线稀疏,地形坡度较小,爬坡容易。

答题总的原则: 在不特殊指明的情况下: (1)回答成因或因素类问题都要往两个大的方面去想,一是自然原因,二是人为原因。

研究开发费用比例高; 产品面向世界市场。 发展变化原因: 利用这些地区劳动力、 土地、 住房都便宜的优势条件。 ⑺ 我国四个工业基地的区位劣势: 辽中南重工业基地: 能源、 水源不足。 京津唐工业基地: 水源不足; 污染严重 。 沪宁杭工业基地: 能源、 资源缺乏; 土地紧张; 污染严重。

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暂行条例

1、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省矿产资源的统一管理,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我省矿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暂行条例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呈固体、液体、气体状态的各种金属、非金属、燃料等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

2、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一项在1999年9月24日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法规,为规范和管理广东省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此次立法旨在保护矿产资源,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确保资源的合理开采和有效利用。

3、广东省的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着重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所有探矿、采矿和选矿活动都应采用先进技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这包括对地质构造、土壤和地下水等关键环境因素的谨慎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 《对矿产资源进行整合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的要求,各省(区、市)在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正在有序稳步进行。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下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在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矿山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调解不成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精神,按照采煤采气一体化、采气采煤相互兼顾的原则,支持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生产企业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

个月内,双方协议不成,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精神,按照采煤采气一体化、采气采煤相互兼顾的原则,支持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生产企业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