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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分级(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26

矿区土地利用安全评价体系与方法

矿区土地利用安全评价采用多目标线性加权函数法,即常用的综合评分法。

根据以上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武安市进行矿业用地生态安全格局评价。随着武安市矿产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加速了资源的枯竭,开发利用条件恶化,生态环境破坏加剧,土地破坏严重,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随之衰退,选其作为研究区域对验证矿区的生态安全评价体系是否合理具有指导意义。

通过土地利用评价有计划地改变土地利用方式,这也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评价方法和步骤分为四步:①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各类土地的数量和位置,现有各类土地利用情况是否合理,并指出不合理的具体情况(数量、范围、位置)和问题的关键所在,各类土地现有生产力高或低的原因;②进行土地资源评价。

通过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体系的建立,可以及时地将土地利用情况信息化,快速形成全面、准确的土地利用变化信息,定期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公报。这不仅提高了土地管理水平,而且满足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及时地掌握土地利用的动态情况需要。

(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改革的背景及新分类的特点

1、分类依据:矿产资源经过矿产勘查所获得的不同地质可靠程度和经相应的可行性评价所获不同的经济意义,是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主要依据。据此,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可分为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三大类十六种类型,分别用三维形式(图1)和矩阵形式(表1)表示。

2、矿山生产勘探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动态检测报告、闭坑(停采)地质报告、可行性评价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矿产资源登记统计书(表)等,当然这些都应该是以新分类标准原则对项目或矿区的不同地段的资源储量类型进行客观区分表示,说明有无特殊处理和归并处理原则。

3、分类依据(1)根据地质可靠程度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为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和预测的,分别对应于勘探、详查、普查和预查四个勘探阶段。

4、根据地质工作改革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硫铁矿勘查工作分为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新规范在科学的技术规定中,强调了商业性地质工作程度由投资者根据需要确定的灵活性。

5、其中: 新《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将矿产勘查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将矿产资源储量分为资源量和储量两类:资源量按地质可靠程度由低到高分为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探明资源量三级;储量按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分为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两级。

地质资源和地质储量一样吗?

1、地质资源和地质储量不一样:地质资源——是地质内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地质储量geological reserves——1959年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根据地质和矿产的研究程度及相应的用途所划分的一类储量。是指根据区域地质调查、矿床分布规律,或根据区域构造单元,结合已知矿产的成矿地质条件所预测的储量。

2、储量的潜在含义是可采储量,即扣除了采矿损失的基础储量,显然他是基础储量的一部分。定义为储量,其经济意义一定是经济的,要不不会有人去开采。基础储量其经济意义要宽泛一些了,包括经济的和边界经济的。资源量这是经济意义为次边界经济和内蕴经济所对应的部分。

3、地质储量是矿床中真实存在的可供开采的矿石数量,而资源储量则是在地质储量的基础上考虑了经济可行性和开采技术的矿产储量估计。资源储量更为综合,包括已经开采和尚未开采的矿石,涉及到更多的技术和市场因素。

4、地质储量是指在特定地质条件和环境下,经过地质勘查工作所探明的某种矿产资源或能源的存储量。这些资源或能源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可以被人类开采利用。以下是对地质储量的 定义与概念:地质储量是指经过地质勘查,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探明的某种矿产资源的总量。

5、这种储量的水量在开采过程中不会减少,水质也不会恶化,是可持久利用的资源量。然而,这些储量指标并不能全面反映地下水资源的实际数量。因此,自70年代起,地下水资源这一概念开始被引入,它更侧重于实际的可用性。尽管如此,储量的概念并未完全被摒弃,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地下水的潜在资源量。

6、依据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评价阶段不同,又可分为可采储量和预可采储量。中国对储量所下定义与以前的概念有较大变动,特别是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等,与以往有明显的变化,但与国际上的表述更为相近。

国土部今年继续对稀土矿钨矿开采实行总量控制是怎么回事?

1、国土部网站消息,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确定2017年度全国第一批稀土和钨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52500吨和45650吨。通知指出,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按照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相关规定,2017年继续对稀土矿、钨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

2、为保护和合理利用中国优势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经综合研究资源储量、矿业权设置情况以及市场需求趋势等因素,决定2010年继续对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2010年全国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8万吨,其中主采指标65万吨,综合利用指标35万吨。

3、国土资源部下发了《2009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除了明确钨矿、锑矿和稀土矿的开采总量之外,首次对锑矿实施开采总量管理,同时暂停钨矿、锑矿和稀土矿3个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至2010年6月30日。

4、根据规划“出口优势矿产的开采冶炼加工和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在国际市场的优势地位得以巩固和提高”的要求,限制开采钨、锡、锑、稀土、钼、汞等矿产,严格控制重晶石、萤石、菱镁矿等出口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