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法律规定
1、煤层气作为与煤炭共生的气体,属于国家所有,鼓励勘探和开发。在生产和在建矿区内进行煤层气活动需煤矿企业法人同意和煤炭工业部审批。国家实行统一规划和分级管理,煤炭工业部负责全国煤层气的综合规划与监督管理,而地方煤炭工业部门则制定并执行地区规划。
2、执行这一规程,要求所有相关企业严格遵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规程的落实。同时,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实施《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我们期待在保障能源开采的同时,实现安全与效益的双重提升。
3、第七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第九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区域存在煤矿矿井的,煤层气企业应当与煤矿企业进行沟通,统筹考虑煤层气地面开采项目方案和煤矿开采计划,共享有关地质资料和工程资料,确保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和煤矿井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