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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的开发方式变迁(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2024-11-10

矿产开发利用概况

此外,生活所需的食盐和泥炭的开采利用,狩猎火器所需的铅矿的开采利用,用于生活和建筑装饰的宝玉石采集和高岭土的采掘等等,都可以追溯到很早的历史时期。以地质勘查为基础,较为正规的矿产开发,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始的。

中国二次资源的开发利用起步于50年代,目前,中国回收再生资源达19大类,上百个品种,年回收总量达7亿吨,年总产值达250亿元。开发替代产品 在中国,矿产资源替代产品潜力极大。

与珍珠岩、膨润土、沸石、含碱玻璃原料等系列矿产关系密切。沿信阳、光山、泼河一带分布。 河南主要成矿区带及矿床成矿系列的划分 (一)河南矿产概况及主要成矿区带的划分 河南省矿产资源十分丰富,迄今为止已发现106种矿产,已探明有储量的78种。居全国前10位的有49种,已开采利用的达75种。

(三)关于加强基础地质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找矿突破的建议

切实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为确保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 (三) 加强地质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省内、兼顾域外、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完善体制、依靠科技,充分挖掘省内资源潜力,加大找矿力度,提高资源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

因此,应从河南省地质找矿的战略全局及目标出发,合理调整河南省省属地质勘查单位技术力量,细化专业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地质勘查技术力量格局,促进河南省地质找矿工作的发展,但在勘查技术力量调整时,应充分考虑地勘单位的生存和发展。

三是通过加强汇交监管进一步促进地质资料资源汇聚,夯实地质资料服务基础,为找矿突破提供基础资料信息保障的需要。通过开展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以汇交保障服务,以开放促进服务,以数字化和互联互通提升服务,进一步夯实地质资料服务基础,为找矿突破提供基础地质资料信息保障。

我想问问矿产的开采方式有哪些

露天开采是采用采掘设备,在敞开的条件下,以山坡或凹陷露天的方式,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向下剥离岩石和采出有用的矿物的一种采矿方法。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基础,其开采方式主要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露天开采主要针对地表或接近地表的矿藏,利用采掘设备,如挖掘机和矿车,在露天地质条件下进行矿石的剥离和采集。这种方法建设速度快,劳动生产率高,成本较低,且劳动条件较好,矿石回收率高,贫化损失小,因此被广泛采用。

个人开采需得到采矿证,并当地地矿局的准许,没组织的开采,由于技术跟不上等原因,会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的浪费,还有就是国家不能监管!矿产确实是属于国家的。

我国矿产资源配置机制的演变

1、这一阶段我国矿产资源配置的主要特点可归纳如下:①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利益主体单一,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二为一。

2、在市场经济国家,矿产勘查资源的配置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政府只能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做些宏观调控。

3、在横向上中国也从来没有全国统一的工作指标,以铜矿的边界品位与最低工业品位为例,安徽铜官山是0.3%,0.5%;江西德兴斑岩铜矿是0.2%,0.4%;西部边远地区是0.4%,0.6%,即使是集中计划经济年代,中国的工业指标制度也是一矿一批,充分考虑了各矿床资源禀赋之优劣和外部建设条件之差异,具有深刻具体的经济内涵。

4、矿产资源可分为金属、非金属、可燃有机矿产等类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矿产资源是地壳在其长期形成、发展与演变过程中的产物,是自然界矿物质在一定的地质条件下,经一定地质作用而聚集形成的。矿产资源的形成,有的需要上万年乃至上亿年的时间。

5、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仅对有限的几种矿产进行开采,到2007年,全国已发现矿产171种,探明有储量的矿产达159种,涵盖能源、金属、非金属、水气等多个领域。

矿产资源如何开发利用

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其次,要采用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能够减少资源浪费,提高采矿效率,降低采矿成本。同时,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技术的不断进步。

继续合理开发利用国内矿产资源,加强地质勘查,探明急需矿种储量。2)适当利用国外矿产,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国内特殊矿种储量。3)努力减少矿产资源所造成的环境代价。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有效抑制对矿产资源的乱挖滥采,执行地勘成果有偿使用,做好矿山风险评估。

调整矿业的产业定位(将矿业由第二门类调整到第一门类),采取“多予少取”的产业政策;调整和完善资源税费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推动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产开发全成本核算,实现矿业开发成本内部化,建立开采补偿勘查、开发补偿保护、矿山补偿周边社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综合补偿机制。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必须合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履行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